進口雙保理
2011-04-23 19:05:55
產品簡介
進口雙保理是指我行應國外出口保理商(不包括非FCI成員的我行海外機構)的申請,為某一特定的進口商核定信用額度,從而向出口商提供應收賬款催收、資信調查、壞賬擔保等服務。
按是否將應收賬款轉讓通知債權人分為公開型進口雙保理與隱蔽型進口雙保理。
產品功能特點
1.充分利用優惠付款條件,擴大營業額。由我行承擔進口商的信用風險,促成進出口雙方以信用銷售方式簽訂合同,從而使進口商能充分享受信用銷售的實惠,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的貨物,加快資金流動,擴大營業額。
2.節約成本,簡化手續。保理費用一般由出口商承擔,進口商省卻了開立信用證和處理繁瑣文件的費用,購買手續簡化,進貨快捷;同時,保理商提供賬戶管理和應收賬款催收服務,減輕進口商的業務負擔,節約管理成本。
3.規避賣方履約風險。進口商在貨到之后驗收付款,有效避免信用證項下賣方欺詐、履約風險。
4.進口雙保理業務一般不需要我行提供融資。
產品使用說明
申請條件
1.依法核準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2.擁有貸款卡;
3.擁有開戶許可證,并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
5.在我行有授信額度。
辦理流程
1.應出口保理商/出口商申請,我行對進口商進行初步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并報價;
2.我行與進口商簽訂《進口保理協議》,并向出口保理商正式批復信用額度;
3.出口商按我行規定向進口商簽發《IntroductoryLetter》,并在發貨出單后將應收賬款通過出口保理商轉讓給我行;
4.我行向進口商就應收賬款進行定期催收;
5.進口商到期付款,我行將相應款項付給出口保商;
6.如在發票到期日后90天進口商仍未付款,也沒有提出爭議,我行對出口保理商做擔保付款。
如果進口商提出爭議,我行將暫時解除擔保付款義務直至爭議解決,我行將協助進出口商解決爭議,并根據爭議的處理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中行優勢中國銀行在國內擁有進口雙保理業務最大的市場份額。
產品適用企業類型
我方進口商占強勢地位,不愿以信用證等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信用支持,而希望以賒銷等信用銷售方式進行交易。
辦理機構部門及聯系電話
瑞豐銀行國際業務部0575-84788356,0575-81105367